作者: 时间:16-12-19 22:08:16 点击数:
各基层团委(总支)、团工委:
随着共青团改革工作的推进,共青团中央近期先后下发了若干制度。现将《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若干制度的通知》(附件1)、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附件2)、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》(附件3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工作。
一、组织团员、团干认真学习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和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》,并指导相关工作。
二、请各基层团委于12月26日(星期一)16:00前将本单位2016年度团员发展情况(电子版)上报校团委组织部。
三、请按照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相关规定收缴2016-2017学年团费。
(一)学生团员每月应交纳团费0.2元,一学年每人应缴纳2.4元。
(二)学期初,已进行党员、团员人数统计。本次缴纳团费人员应与团情统计情况(附件4)相符。
(三)各基层团委收齐团费后,须将团费现金与团费收缴报表(附件5)于12月28日(星期三)当天16:00前交至校团委组织部(红土会堂306)。
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田 婧 解佳宇
联系方式:65916012
电子邮箱:xtwzuzhigongzuo@163.com
附件:
附件1.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若干制度的通知.doc
附件2.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的通知.pdf
附件3.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》的通知.pdf
附件4.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团情统计汇总表.doc
附件5.共青团昆明理工大学委员会2016-2017学年团费收缴报表.doc
共青团昆明理工大学委员会
2016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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