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处关于组织开展 2016

作者: 时间:16-10-11 22:08:16 点击数:

各基层团委、学生会:

日前,团中央学校部、全国学联秘书处联合下发了《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(附件1),现将《通知》转发给你们。并结合团中央、全国学联有关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8日前开通新浪微博,关注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官方微博,在#自强之星#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“六有”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,@大学生自强之星@共青团中央学校部的同时,还需@共青团云南省委学校部@昆明理工大学团委,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。

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“寻访自强之星”,进入2016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简介,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,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:我是****学校(学校名称)**(参选人姓名),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,中国青年报社承办,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校级寻访阶段,我的一起来做“六有”大学生宣言是****!请为一起来做“六有”大学生点赞!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。

二、请各基层团委认真组织开展相关工作,于11月8日前完成基层团委寻访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。寻访结束后,于11月8日16:00前将报名表(活动官网进行下载,须注明事迹类别)、个人事迹材料(2000 字左右)、推荐名单汇总表(附件2)、活动材料(微博微信转发点赞截图等)、相关宣传材料和活动开展情况报告(活动总结、图片等)纸质版报送至红土会堂306办公室,电子版提交到校团委组织部邮箱。

三、校团委将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评审,同时,寻访产生一批校级“大学生自强之星”进行表彰、推荐。

联系人:田婧

联系电话:65916012

电子邮箱:xtwzuzhigongzuo@163.com

附件:

附件1 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处关于组织开展 2016年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的通知.doc

附件2 2016年度省级寻访“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”活动基层团委推荐汇总表.xls

共青团昆明理工大学委员会

2016年10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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